我们都知道系统性、规范性和科学性是城市公共环境标识设计的基础, 是标识能否正确传达信息的先决条件。这决定了公共环境标识不是随心所欲的自由创造, 而是必须在政府或专门机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的设计行为。在西安标识设计公司看来一个成功的标识系统设计, 从设计理念到实际实施, 设计师要和公共环境的管理者、使用者组成设计集体, 相互沟通、对话、交流, 尽可能做到全面、客观、准确地为现代人的生活提供更加方便与舒适的生活道具。
人们通过视觉感知的外部信息占总信息量的80%以上, 而统一、规范的标识形象, 无疑是人与人之间最实际有效的传达和沟通。公共环境标识的视觉设计应遵循以下3 个原则: 一是功能性原则。应通过构思巧妙、匠心独运的创意设计, 使标识的字、图等形式能充分表达与其直接相关的信息, 做到形式与内容的高度统一。 二是简洁性原则。标识的形象元素应是高度概括和抽象处理而形成的图形或符号, 造型特征应简洁、鲜明、生动, 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凝聚力, 便于理解或辨认。 三是独特性原则。标识形象应有特色、有个性, 避免雷同, 这是判断其形式优劣的重要因素。新颖奇特、与众不同并有利于刺激人知觉的图形和符号, 往往能吸引观者的注意力, 加强对符号的记忆力。
艺术性是公共环境标识视觉传达效应的基本保证。西安标识设计公司在设计中要遵循美的形式和规律, 遵循“变化中求统一, 统一中求变化”的根本法则, 通过艺术化的形式表现, 设计出既生动、活泼, 又有秩序、调和的标识系统, 给人以视觉感染力, 从而与特定的建筑环境和空间和谐相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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